神學辭典:
聖言 - WORD OF GOD



(一)概念說明:聖言 word (Word) of God一
從廣義來說,指天主的一切言語;從狹義來說,指耶穌基督本身(若一1~14)。

(二)聖經:

在舊約,司祭典給予天主聖言特別的神學意義:創造者天主藉言語啓示祂的能力和智慧。在聖詠,天主的是創造性的也是救贖性的;它保管世界和以色列人在歷史中的軌跡(詠一四七15,18)。然而,真正給予聖言中心位置的卻是先知書。先知蒙召,最主要的是傳達天主的(依六1;耶一9)。在申命記,一句單獨的命令(申十五15),或是全部法律(申卅14)都稱作天主的,它是救贖性的,能賜予生命(詠一一九50)。接近基督紀元時期,托拉(Torah)被視為個人以及整個以色列民生命的來源,聆聽它的人必須全心全靈轉向天主(申六4)。

在新約,整個舊約的啓示都可稱為天主的;但是新約的最大特色卻是把天主的和耶穌基督連在一起。耶穌的帶來救恩,這一點在祂顯奇跡時尤其清晰可見。凡以耶穌的為恥的,天主也以他為恥(谷八38)。天主的和耶穌的有某種程度的相合性。保祿說,在基督內天主的恩許都成了「是」(格後一20)。然而真正把天主的和耶穌這個人連結起來的,卻是若望的著作:耶穌基督是成了血肉的天主聖言,因此,祂代表這個救贖的最終能力,祂就是天主的生命(若壹一1)。為新約而言,在基督內降生的聖言留駐在教會內,因而宗徒不僅傳布一種教義,他們所宣講的是在基督身上的救恩。由於聖神的助佑,基督親自在宗徒的宣講中說。而聖言的宣講必須是教會中一種恆久的制度,因此宗徒也選立一些為服務聖言的福音同工。最後,對聖言的服務還從口頭宣講進展到文字的固定形式;這些筆錄下來的聖言和口頭的宣講有同樣的權威。

(三)神學簡史:

在早期教會,寫成文字的宗徒言語就是天主聖言,必須一字不易地保留下來。在克雷孟(Clement of Alexandria, 約140-216)的書信中,天主聖言的概念更延伸至教會的宣講。奧力振(Origen, 約185-254)認為聖經和教會宣講都同屬天主聖言。聖奧斯定(Augustine, 354-430)稱聖言的宣講為「糧食」,為「宴席」,因此,他可以把聖言和聖事等同起來。奧斯定特別強調基督是內在的導師,是宣講中的動力。

到了中世紀,由於隱修制度注意內在神修,重點也從外面的聖言和宣講者轉向天主的恩寵在人內心的神秘行動。對聖經的興趣也集中在精神的、神秘經驗的詮釋。

十四世紀,對聖事及其功效的興趣似乎模糊了宣講的救贖功能,而聖言在教會中的作用也減弱。雖然如此,在教會整體的生活中,聖經和宣講天主的聖言,一直不斷地扮演重要的角色;教會原則上把聖事和聖言整合在一起。一直到宗教改革(參 273)的出現,聖事和聖言的統一性才受到攻擊。

(四)基督新教的神學:

在宗教改革(參 273)的教會里,天主聖言一直都是信仰和神學的中心概念。根據馬丁路德(M.Luther, 1483-1546),救贖事件臨在於聖言中,但僅為那些擁有聖神的人。次溫格利(U.H.Zwingli, 1484-1531)和加爾文(J. Calvin, 1509-1564)則強調天主的行動,較少注意言語的中介。但在「唯靠聖經」的原則下,最早的新教正統主義都把聖經和聖言等同起來。超性主義的聖言觀在啓蒙運動的時候受到攻擊,而導致對聖言理解之喪失。一直到辯證神學興起,才重新對聖言有所瞭解。

在巴特(K. Barth, 1886-1968)的神學中,聖言有三種形式:啓示、聖經和宣講。聖經和宣講必須在每一時刻重新成為活生生的天主聖言。這點在布特曼(R.K.Bultmann, 1884-1976)神學中更獲強調;為布氏而言,聖言是存在性的言語,帶領人到達新的自我認識,走向成熟的基督徒生活。布魯內(E. Brunner, 1889-1966)認為,布特曼的看法把聖言太限制在人的存在領域中;他指出:天主在聖言中向人類啓示自己。艾伯林(G.Ebeling,1912- )視言語事件為天主的自我表達,光照人存在的境況,給人類開啓有希望的救贖喜訊。田立克(P.J. Tillich, 1886-1965)揚棄過分人學式的聖言神學,他認為聖言是神聖存有本身的象徵。

(五)神學反省:

天主言語來到世界往往要借助人的言語;人的言語是天主言語的中介。人能領受天主超越的言語,是基於人對天主回應的特性,也基於天主的恩寵和人的信仰。然而除了這主觀的因素之外,外在的天主聖言也很重要,它以人的言語進入歷史。聖言進入歷史的頂峰就是耶穌基督。但這段歷史並沒有就此停頓下來,而繼續在教會中發展,首先是聖經,然後是宣講。但是聖經雖是天主聖言,卻不全等於天主聖言,因為它也是人的見證,它是人在信仰中對聖言的回應;不過這個回應也不純是信徒的自我表達,回應也包含來自天主的聖言。因此,天主的言語不由人的言語所限制,也不完全由人來翻譯詮釋。這是天主聖言的超越性。

天主聖言只有在教會的宣講中才是完全的、真正的聖言。神學必須解釋天主聖言如何在今日透過一位宣講者實現出來,而人的言語又如何才能真實地表達天主的言語聖言的宣講既是救恩事件,它便與聖事有著密切的關係,對於這關係,神學家有不同的解釋。

參考書目:

參閱〈571聖經〉,〈472啓示〉的參考書目。

Church, A. The Theology of the Word of God. Cork: The Mercier Press, 1970.

Edwards, O. C. The Living and Active Word. NewYork: Seabury Press, 1975.

Jabusch, W. F. The Spoken Christ: Reading and Preachingthe Transforming Word. New York: Crossroad, 1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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