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光潛全集,第三卷: 詩論
第四章 論表現—情感思想與語言文字的關係,
頁87-88,頁90-94
朱光潛(1897—1986)
1 “表現”一詞意義的曖昧 【頁87-88】
詩人和其他藝術家的本領都在見得到,說得出。一般人把見得到的叫做“實質”或“內容”,把說出來的叫做“形式”。
換句話說,實質是語言所表現的情感和思想,形式是情感和思想借以流露的語言組織。藝術的功能據說是賦予形式於內容。依這樣看,實質在先,形式在後,情感思想在內,語言在外。我們心裡先有一種已經成就的情感和思想(實質),本沒有語言而後再用語言把它翻譯出來,使它具有形式。這種翻譯的活動通常叫做“表現”(expression)。所謂表現就是把在內的“現”出“表”面來,成為形狀可以使人看見。被表現者是情感思想,是實質,表現者是語言,是形式,這是流行語言習慣對於“表現”的定義。 它對於情感思想和語言指出三種關係:一、被動與主動的關係,二,內外的關係,三、先後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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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情感思想和語言的聯貫性 【頁90-94】
在“表現”的許多意義之中,流行語言習慣所用的最佔勢力。這就是:情感思想(包涵意象在內)合為實質,語言組織為形式,表現是用在外在後的語言去翻譯在內在先的情感和思想。這是多數論詩者共同採納的意見。我們以為它不精確,現在來說明理由。
我們先要明白情感思想和語言的關係。心感於物(刺激)而動(反應)。情感思想和語言都是這“動”的片面。“動”蔓延於腦及神經系統而生意識,意識流動便是通常所謂“思想”。“動”蔓延於全體筋肉和內臟,引起呼吸、循環、分泌運動各器官的生理變化,於是有“情感”。“動”蔓延於喉、舌、齒諸發音器官,於是有“語言”。這是一個應付環境變化的完整反應。心理學家為便利說明起見,才把它分析開來,說某者為情感,某者為思想,某者為語言。其實這三種活動是互相聯貫的,不能彼此獨立的。
我們先研究思想和語言的聯貫性。一般人以為思想全是腦的活動,“思想”與“用腦”幾成為同義詞。其實這是不精確的,在運用思想時,我們不僅用腦,全部神經系統和全體器官都在活動。我們常問人:“你在想什麼?”他沒有說而我們知道他在想,就因為他的目光,顏面筋肉以及全體姿態都現出一種特殊的樣子。據說亞理斯多德運用思想時要徘徊行走,所以他的哲學派別有“行思派”(Peripatetician) 的稱呼。從前私墊學童背書,常左右搖擺走動,如果猛然叫他站住,他就背誦不出來。如果咬住舌頭,阻止發音器官活動,而同時去背誦一段詩文,也覺很難。
搖頭擺腦抖腿是從前中國文人做文運思時所常有的習慣,這些實例都可證明思想不僅用腦,全體各器官都在動作。本來有機體的特徵是部分與全體密切相關,部分動作,全體即必受影響。
在這些器官活動之中,語言器官活動對于思想尤為重要。小孩子們心裡想到什麼,口裡就同時說出來。有些人在街上走路自言自語,其實他們是在思想。詩人做詩,常一邊想,一邊吟誦。 有些人看書,口裡不念就看不下去。依美國行為派心理學家的研究,一般人在思想時,喉舌及其它語言器官都多少在活動。比如想到樹,口裡常不知不覺地念“樹”字,縱然不必高聲念出來,喉舌各器官也必微作念“樹”字的動作。來希列(K.S. Lashley)的實驗可以為證。他叫受驗者先低聲背誦一句,用燻煙鼓把喉舌運動痕跡記載下來;然後再叫他默想同一句話的意義而不發聲,也用燻煙鼓把喉舌運動痕跡記載下來。這兩次燻煙紙上所記載的痕跡雖一較明顯,一較模糊,而起伏曲折的波紋大致平行類似,從此可知思想是無聲的語言,語言也就是有聲的思想。思想和語言原來是平行一致的,所以在文化進展中,思想愈發達,語言也愈豐富,未開化的民族以及未受教育的民眾不但思想粗疏幼稚,語言也極簡單。文化日益增高,可以說是字典的日益擴大。 各民族的思想習慣的差別在語言習慣的差別上也可以見出。中國思想與語言都偏於綜合,西方思想與語言都偏於分析。
思想和語言既是同時進展,平行一致,不能分離獨立,它們的關係就不是先後內外的關係,也不是實質與形式的關係了。思想有它的實質,就是意義,也有它的形式,就是邏輯的條理組織。同理,語言的實質是它與思想共有的意義,它的形式是與邏輯相當的文法組織。換句話說,思想語言是一貫的活動,其中有一方面是實質,這實質並非離開語言的思想而是它們所共有的意義,也有一方面是形式,這形式也並非離開思想的語言而是邏輯與文法(包含詩的音律在內)。如果說“語言表現思想”,就不能指把在先在內的實質翻譯為在後在外的形式,它的意思只能象說“縮寫字表現整個字”,是以部分代表全體。說“思想表現於語言”,意思只能象說“肺病表現於咳嗽吐血”,是病根見於徵候。分析到究竟,“表現”一詞當作它動詞看,意義只能為“代表”(represent),當作自動詞看,意義只能為“出現”(appear),當作名詞看,意義很近於“徵候”(symptom)。
如果我們分析情感與語言的關係,也可以得到同樣的結論。 本能傾向受感動時,神經的流傳播於各器官,引起各種生理變化和心理反響,於是有情感。就有形跡可求者說,傳播於顏面者為哭為笑,為皺眉、紅臉等,傳播於各肢體者為震顫、舞蹈、興奮、頹唐等,傳播於內臟者為呼吸、循環、消化、分泌的變化;傳播於喉舌齒唇者為語言。這些變化——連語言在內——都屬於達爾文所說的 “情感的表現”。在情感伴著語言時(情感有不伴著語言的,正猶如有不伴著面紅耳赤的),語言和哭笑震顫舞跳等等生理變化都是平行一貫的。語言也只是情感發動時許多生理變化中的一種。我們通常說“語言”,是專指喉舌齒唇的活動,其實嚴格地說,情感所伴著的其他許多生理變化也還是廣義的語言,比如雞鳴犬吠,可以說是應用語言,也可以說是流露情感。但是雞犬的情感除鳴吠以外,還流露於種種其他生理變化,如搖頭擺尾之類,這些也未嘗不可和鳴吠同看成語言。
情感和語言的密場關係在腔調上最易見出。比如說“來”,在戰場上向敵人挑戰說的 “來,”和呼喚親愛者說的 “來,”字雖一樣,腔調絕不相同。這種腔調上的差別是屬於情感呢?還是屬於語言呢?它是同時屬於情感和語言的。離開腔調以及和它同類的生理變化,情感就失去它的強度,語言也就失去它的生命。 我們不也常說腔調很能“傳神”或 “富於表現性”(expressive)嗎?它“表現”什麼呢?不消說得,它表現情感。但是它也是情感的一個成分,說它表現情感,只是說從部分見全體,從徵候見病症,或是從縮寫字見全體字。腔調同時是附屬於語言的,語言對於情感的關係也正如腔調對於情感的關係,不過廣狹稍有差別而已。伴著情感的語言必同時伴著腔調,只是情感的許多“徵候”的一種。說“語言表現情感”也正如說“語言表現思想”,並非把在先在內的實質翻譯為在後在外的形式,只是以部分代表全體。
總之,思想情感與語言是一個完整聯貫的心理反應中的三方面。心裡想,口裡說,心裡感動,口裡說;都是平行一致。我們天天發語言,不是天天在翻譯。我們發語言,因為我們運用思想,發生情感,是一件極自然的事,並無須經過從甲階段轉到乙階段的麻煩。
我們根本否認情感思想和語言的關係是實質和形式的關係,實質和形式所連帶的種種糾紛問題出就因而不成其為問題了。宇宙間任何事物都各有它的實質和形式,但是都象身體(實質)之於狀貌(形式),分不開來的。無體不成形,無形不成體,把形體分開來說,是解剖屍骸,而藝術是有生命的東西。
我們把情感思想和語言的關係看成全體和部分關係,這一點須特別著重。全體大於部分,所以情感思想與語言雖平行一致,而範圍大小卻不能完全疊合。凡語言都必伴有情感或思想(我們說“或”因為詩的語言和哲學科學的語言多有所側重),但是情感思想之一部分有不伴著語言的可能。感官所接觸的形色聲嗅味觸等感覺,可以成為種種意象,做思想的材料,而不盡有語言可定名或形容。情感中有許多細微的曲折起伏,雖可以隱約地察覺到而不可直接用語言描寫。這些語言所不達而意識所可達的意象思致情調永遠是無法可以全盤直接地說出來,好在藝術創造也無須把凡所察覺到的全盤直接地說出來。詩的特殊功能就在以部分暗示全體,以片段情境喚起整個情境的意象和情趣。詩的好壞也就看它能否實現這個特殊功能。以極經濟的語言喚起極豐富的意象和情趣就是“含蓄”、“意在言外”和“情溢乎詞”。嚴格地說,凡是藝術的表現(連詩在內)都是“象徵”(symbolism),凡是藝術的象徵都不是代替或翻譯而是暗示(Suggestion),凡是藝術的暗示都是以有限寓無限。
【文本來源:朱光潛全集,第三卷: 詩論 ,安徽教育出版社出版,1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