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神學辭典:天主的言語(Word of God) - 趙一舟(1926-2015)



趙一舟(1926-2015)

「偶像有口而不能言,有眼而不能看」(詠一一五5,巴六7)。這種對「無聲偶像」(格前十二2)的譏諷,加强了生活之天主在啓示時所具有的最顯著特點之一:他向人講話,他的言語在舊約中的重要只是爲準備新時代的中心史實:天主的言語——聖言——成爲血肉。

舊約


一、天主向人講話
在舊約中,天主的言語這主題並不是抽象思考的對象,其他思想潮流往往如此(參閱亞力山大哲學家之 Logos)。 天主的言語主要的是一個體驗到的事實:天主直接向一些特選的人講話;又藉他們向自己的子民以及向所有的人講話

1.先知現象(Prophetism)是舊約中基本成份之一: 在每一個世代,天主向特選的一些人講話,並賦予他們向他人傳授其言語的使命。廣義地說,這些人都可稱為先知。天主向他們講話的方式也各有不同:向這一些人祂「在神視中或夢境」中講話(戶十二6;參閱列上廿113—17),向另一些人却籍一種內在、而不易限定的啓發(列下115耶一4,….);他向梅瑟則面對面地講話(戶十二8)。 屢次,甚至他講話之表達方式也不詳盡(如創十二1)。但這並非主要之點:這些先知都清楚地意識到天主在向他們講話,天主的言話好像侵入他們身內,甚至强迫地侵入(亞七15;參閱三8;耶廿7ff)。天主的言語為他們是劃定他們生活方向的主要因素。天主之言語在他們身內出現的奇異方式,使他們將其來源歸之於天主聖神的行動。但是在其他情形下,天主能藉比較更隱密的方式向人講話,這方式似乎更適於人之正常的心理:這是天主之智慧向人內心講話時所探用的途徑(箴 八1—21 32 136;智七丨八),爲教導他們如何生活,或爲啓示給他們天主的秘密(達五11f;參閱創四139) 。無論如何,這與人的言語並無關係,人的言語是可以錯誤的,或可以改變意義的。先知和智者直接與生活的天主相溝通。

2.但是天全的言語並不是一種神祕的教導,
只爲天上的一些特選者,不應該讓世人知道。天主的言語是一種應該傳播的信息,不是爲少數的幾個人,而是爲祂的整個子民,天主深願通過他的代言人與他們互相交往。爲此,對於天主之言語的體驗並不只限於少數的幾個神秘者,因爲,整個的以色列會被召承認天主藉着他使者的口向他們講話。倘若天主的言語首先被否認或被輕視(如耶卅六),常有不容置疑的標記促使人接受。在新約時代,整個猶太教要承認:「天主在古時,會多次並以多種方式,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希一1)。

二、天主之言語的雙重任務
天主的言語可就兩個觀點來討論,這兩個觀點雖然不可分離,却是有區別的:天主的言語啓示,也同時行動。

1.藉着講話,給予人啓示。
天主爲使人的思想與自己的思交流,則向人講話。祂的言語是法律和生活的規則,是關於事物之意義的啓示,是關於未來的許諾和宣告。

a.天主的言語爲法律和生活規則的概念源自以色列人開始的時代。在西乃山建立盟約時,梅瑟就會代表天主給予以民一個宗教的和倫理的憲章,這憲章總括在十句「話」內; 稱為十誡(出廿1!17;申五6 —22;參出卅四28;申四13;十4)。唯一天主的這種宣言,以及祂關於自己的基本要求的啓示,容許以民意識到「天主講話」。聖經上的一些敘述藉着描繪西乃山的情景,並說明天主從雲層中直接向以民講話,而使天主講話的事實更加顯著(參閱出廿…… 申四12);事實上,其他章節却清楚地强調梅瑟作中間人的任務(出卅四10—28)。但是,在任何情形下,法律的訂立都是以天主之言語的名義。爲此,智者和聖詠作者視法律為幸福的泉源(箴十八13;十六20;詠一一九)。

b.但是從起初就與天主之法律相連的,是天主關於自己以及祂在此世之作為的啓示:「我是上主、你的天主,是我領你出了埃及地」(出廿2)。是這個基本的眞理建立起來法律本身的權威。 以民之爲一神信仰者,不是出自人的智慧,而是因爲天主向他們的祖先,又向梅瑟講了話,爲使他們知道自己是「唯一者」(出三13 ff;參閱申六4)。同樣,在歷史的演 中,天主逐步以自己的言語揭示出史實下所隱藏的意義。在以民全體所遭受的每個重大的考驗中,天主的言語會使人覺察他秘密的目的(蘇廿四2|13)。在世間一切事故中能認出天主的計劃,這也不是出自人的智慧; 而是屬於先知的知識,這知識藉智慧之思考而擴展(參閱智十—十九)。簡言之,那是出自天主的言語

c. 最後,天主的言語能超越時間的界限,提前揭示未來。一步一步地使以民明瞭天主計劃中的次一階段(創十五13—16;出三—10;蘇一—5.……)。在一個色彩暗淡的最近的將來之後,天主能啓示給人「在最後時期」所要發生的事,那是天主圓滿地完成他的計劃的時候:這是末世預言的整個對象。法律、啓示、許諾:天主之的這三個觀點,在整個舊約中彼此相件隨,彼此相制約。從人一方面,天主的言講要求一個答覆,關於這一點,我們以後再加解釋。

2.天主講話時,也同時行動:
天主的話並不只是傳遞給人的一種可以了解的信息。天主的言語是一種動力,是一種神能 ,無差错地產生天主所預定的效果(蘇廿一45;廿三;列上八56) 。 天主發出的話好似一個活的使者 (依九7;詠10七20;一四七5);又在某種意義下好似溶解在人身上(匝一6)天主留意使他的話實現(耶一12),事實上,無論是關於歷史的變故,或宇宙的事物,或關於救援計劃的終期,祂的話常如所預言而實現(戶廿三19;依五十五10f)。

a.古代的東方也知曉這種以言語爲動力的概念,視言語爲好像具有魔力的東西。在舊約中,這是指預言性的話:幾時天主把自己的計劃提前啓示給人,他以後必定使其實現。 歷史是他所作之許諾的完成(參閱申九5;列上二4;耶十一5),事故的發生是依照他的預告(依四四7f)。在出埃及時,「祂一發命,便有昆蟲飛來」(詠一〇五312 34)。在巴 比倫充軍期結束時,「祂論及耶路撒冷說:『你必要有人居住!』,又論及居魯士說:『他是我的牧人……』」(依四6 2 28)。

b. 但是,倘若在歷史上天主的言語是眞的那樣有力,怎能懷疑大自然也同樣服從天主的言語呢?事實上,造物主之最初創造活動的描寫就取了言語的方式:「他 一命就成」(詠卅三6l9;參閱創一;哀三37;友十六14;智九1; 德四十二15)。從那時起,這同樣的言語常在宇宙間活動,管制天上之星(依四十2B),深淵之水(依四四27),及一切大自然的現象(詠一0七25;一四七15|18;約卅七5113;德卅九17—31)。與地上的食物比較,天主的言語有如天降的瑪納,更能保養信仰天主者的生命(智十六26;参閱申八3「七十」)。

C.天主的話既然在大自然以及歷史中具有那樣的效能,他關於「最後時期」所作的救恩的預言,也必有同樣效能。 事實上,「天主的話永遠常存」(依四十8)。爲此,天主的子民,一代一代地,把描繪未來的預言,敬重地收集在一起。在「最後時期」倘未來到以前,沒有任何事故會使人洞悉天主之的完整的意義(參閱達九)。

三、人面對講話的天主

天主向人講話,這是眞確的事實,人面對此事實不能置之不理 : 天主指定的代言人負有極重大的責任去執行其任務;聽到天主講話的人被迫採取立場,這立場涉及他終生的命運。

1.為天主之服務 ,
按照舊約所寫 ,並非神妙喜樂的一種泉源;相反地 ,每每先知都遭受反對,甚至受到迫害。當然,天主把自己的言語放在先知口中時,也賦予他充足的力量, 使她毫無畏懼地傳述所委託給她的信息(耶一6—10)。但是,先知在天主前却要負責去完成這個使命,這個有關人類命運的使命(則三16—21;卅三1|9)。事實上,假如先知想逃避他的責任,天主能以武力迫其就範,約納先知的故事可作爲說明(納一;三))。但是很多次先知們應冒着危險 ,甚至有時冒着生命的危險去執行他們的任務;這種英勇的忠是使他們感到痛苦的原因(耶十五16t),爲他們也是一個難盡的義務,因爲他們看不到其直接的報酬(列上十九14)。

2.接受天主之
至於聽到天主講話的人,他們應該以信賴、服從的神,接受天主之到他們心中。天主的話,就其爲啓示和生活的規則說,爲他們是一種光明(詠一九105) ;就其爲許諾說,天主的話給與人一種有關將來的保證。不論傳報天主之者爲誰,是梅瑟或另一位先知,都應該聽從(申六3;依一10;耶十一36),爲將天主的話「牢記於心」(申六8;卅14)並付諸實行(申六3;詠一 1九917 101) ,或者爲將其作爲自己的依靠和希望(詠一一九42 ...…,一三O")。人對天主之的答覆形成一個複雜的、內心的態度,這態度包括了人與天主之間生活的各方面:信仰 - ,因爲天主之啓示給人生活的天主和他的計劃;希望 - 因爲天主之許給人進入幸福的保證;愛 - 因為天主之 是生活的規則(參閱申六 f)。

四、天主之的位格化 天主的言語在舊約的整個內容中,並非與其他成份相等的一種;天主的言語超越一切,就其爲歷史創造者而言,他賦予歷史一種意義,就其爲傳給人的息而言,祂在人身上激發信德的生活。爲此,我們有時看到,爲表示天主之的重要性,而視之爲一位,與天主之智慧、天主之神並列,這是不足爲奇的。當天主之在啓示時(詠一一九89),尤其在行動,執行天主命令的時候(詠一四七15;一〇七20;依五五11;智十八14ff),我們發現這種位格化的情形。從這些舊約的章節中,我們可以看到天主聖言在世上的活動,甚至在新約將其完全地啓示給人以前。

新約


在新約中有些章節重述天主之的道理,其意義與舊約所述相同(參閱瑪十五6)。瑪利亞因此相信天主藉天使所傳給她的話(路一37f45),天主的話傳給若翰時,如同往日傳給先知們一樣(路三2)。但是從此以後,言語的奧跡往往以耶穌爲中心。

一、天主的言語與耶穌的言語
1.言語生效並啓示:
在新約中無一處講述,天主在向耶穌講話時,如同昔日對先知講話一樣。但是,在若望福音,一如在其他福音中,耶穌言語的表現正如舊約中天主的言語一樣:是一種能力,可以產生效果;是一種光明,給人啓示奧秘。

產生效果的能力:耶穌只用一句話完成了作爲天國標記的奇跡(瑪八8 16;若四50-53)。也是用一句話,他在人的内心產生精神方面的效果,她所行的奇跡是該效果的象徵;如癱子的痊癒象徵罪惡的寬恕(瑪九1—7平)。他又用一句話把自己的權力轉交給十二位使徒(瑪十八13;若廿23) ,並建立了新盟約的標記(瑪廿六26 -29平)。具有創造能力的言語,在他身上,並藉著他而活勁,在世執行救贖的工程。

啓示奧秘的光明:耶穌宣告天國的福音,「他給他們講話」(谷四33 ),他用比喻使他們知曉天國的奧秘(跡)(瑪十三11平)。表面上,她是一位先知(若六14)或是一位以天主之名教導人的學士(瑪廿二16平)。實際上,講話時,「具有權威」(谷一22平),一如來自自身的權威,並具有確實的信念,確知「祂的話決不會空空過去」(瑪廿四35平)。這種態度使我們窺視第四部福音所樂於講述的一個奧跡。耶穌「講論天主的話」(若三34) ,他所講論的「都是依照父所教訓他的」(若八28)。爲此,「祂所講的話,就是神,就是生命」(若六63)。若望不只一次特別用「講論」(Lalein)這個動詞來强調耶穌講話的重要性(若八25—40;十五11;十六4……),因為耶穌「不憑祂自己說話」(十二99f;十四10),「而是依照父對他所說的而講論」(十二150)。在中所開始的先知之預言 的與跡,在耶穌身上因而獲得完全的應驗。

2.人面對天主之應有的態度:
言語使人與天主發生接觸,面對此言語人應該採取一種立場。前三部福音曾報告耶穌關於如何探取立場的講論。在播種的比喻中,天主之— —即天國的福音——為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方式接受:所有的人都「聽到了」;但是只有那些「了解它的人」(瑪十1 23),或「接受它的人」(谷四20平),或「保存它的人」(路八15)能在他們身上結出果實。同樣,在山中聖訓結束時,恰在耶穌宣佈了新律法之後,祂將以下兩種人的處境作了一個對比:有一種人「聽了耶穌的話,並且實行」,另一種人「聽了他的話,但不實行」。前者好似建在磐石上的房屋,後者却似建在沙土上的房屋(瑪七24 ;路六47 49)。 這些比喻也使人了解一些將來審判的情景;每個人將要按照其對天主之的態度而被審判:「誰以我和我的話為恥,將來人子在祂的父的光榮中降來時,也要以她為恥」(谷八38)平。

第四部福音重述這同樣的道理,但是更特別强調。這福音說明在耶穌的聽衆當中,爲了祂的話而發生了紛争(若十19) 。一方面,有人相信祂(若二22;四 50),聽她的話(五24) ,並遵行(八51 f十四23f十五20) 、固守祂的話(八31),祂的話也存留在他們內(五33;十五?); 這樣的人將獲永生(五24.),永不會見到死亡(八51)。另一方面,有人以爲祂的話太生硬(六60),而不肯聽從(八43),為此便拒絕祂的話,同時也棄捨了基督。這些人在末日將要受到耶穌之的審判(若十二48),因爲說的話,並非出自自己,而是出自父(十二49;十七14),父就是眞理(十七17)。所以,對耶穌的話,對他本身,與對天主採取立場,實是同一件事情。按照所作的抉擇,一個人或被引入一種以信、望、愛與天主密切交往的生活;或相反地,被拋棄於罪惡世界的黑暗之中。

二、在教會中的天主之

1.天主之的活動:
宗徒大事錄及宗徒書信給我們說明天主之仍在人間繼續耶穌開始的救世工程。此處所說的天主之,少指使徒所收集和重述的那一個「師傅的言論」集(參閱瑪十14;格前七1012 25),而多指福音中的喜訊本 身,這是在基督徒宣講時所宣佈的喜訊。使徒的職務主要的是對這天主之的一種服務(宗四29ff;六24),他們應該到處宣揚,使全球各地都聽到(八425;十三5;十八9E;得前一。);這是一種忠質的服務, 不會把喜訊曲解(格後二17;四2);是一種勇敢的服務,大膽地去宣佈喜訊(宗四31;斐一14)。

此天主之本身就是救援的一種力量:它的成長也就是教會的成長(宗六7;十二24;十九20),甚至束縛使徒的鎖鏈也不能將天主之束縛(弟後二9)。它是「救恩之」(宗十三26),是「生命之」(斐二16),眞實之(弟前一15;弟後二11;鐸18),是生活和有效之(希四12);這些說法旨在指出其在信者心中所有的活動。再者,信者之獲得重生也應歸功於此天主之,因爲他們在領受洗的時刻是着信它而再生(伯前一23;雅118;參閱弗五26)。在救世工程中,天主之具有的效能,與舊約所述其在造化工程和歷史演變中之效能是相同的。福音也把這種效能歸附於耶穌的話上。但是事實上,使徒們所宣揚的此天主之豈非就是耶穌的話?這耶穌就是被舉揚,而在天主右邊稱主的耶穌,他仍藉使徒們向人講話,並以奇跡爲他們的話作證(谷十六20)。

2.人面對天主之所應持的態度:
面對使徒們所傳報的話,人所抱的態度,正如往日對耶穌的話一樣:有人拒絕(宗十三46;伯前二8;三1);也有人接受(得前一6),這些人以其爲天主的會語來領受(得前二13),聽從(哥一5;弗一13),以受教的心接受並付諸實行(雅121-23),他們將其保存爲能獲救(格前十五2;參閱默三8);他們讚美它(宗十三48),爲讓它存留在他們心內(哥三16;若一:一10;二14)。在需要時,他們爲它而受苦並殉道(默一9f;六6;廿4),藉着它去克服惡勢力(默十二11)。 如此,天主之的行動在歷史中展開,也在人心中激發信、望、愛之情。

三、天主聖言的奧跡

1.取肉體而成人的聖言
關於天主之的奧秘,若望給我們指出了其最深的奧義,他以最緊密的方式將天主之與耶穌天主之子的奧秘相互對照:就其爲子而言,耶穌爲自立之、天主聖言。爲此,天主之在造化中歷史中以及救恩最後完成時的一切表現,最後乃源自耶穌天主子。應在這種意義下去了解致希伯來人書的這一句話:「天主籍着先知對我們的祖先說過話以後,又藉著自己的兒子對我們說了話」(希11f)。 就其爲聖言說,耶穌從起初就存在天主內,祂自己原也是天主(若一1f)。祂是創造之 ,萬物藉着而被創造(13;參閱希一2;詠卅三6ff);他是發光之,在世界之黑中照耀, 爲給人帶來天主的啟示(若149)。 在舊約時代,他已經在天主啟示和活動之的外形下,暗暗地行動。只是在時期末刻,這聖言才取肉體成爲人而公開地進入了歷史中(若一14);他便成為人具體體驗到的對象(若一:一1ff),因此,我們才見到了他的光榮」(若一14)。 藉這種方式,耶穌完成了他爲啓示者和爲救世者的雙重活動:就其爲天主之唯一子言,他使人認識了父(若一13); 爲了救人,他把恩寵和眞理帶入了世界(一14,16f)。顯示於世人的聖言從此成爲人類歷史的中心:在祂以前,人的歷史向着祂的降凡成人而進行;在他來到之後,則向着祂最後勝利之日進行。因為,在最後的交戰中祂仍要顯現,爲結束惡勢力的活動 ,確保天主在塵世的最後的勝利(默十九 13)。

2.人面對降生成人的聖言所有的態度:
基督既是「以血肉之軀降來的」天主第二位——聖言,那麽人們對祂的話以及對祂本身所持的態度也就同時決定他們對天主所持的態度,這是很自然的事。實際上,祂的降臨塵世確實在人民之中引起了派別。一方面,黑暗沒有接待祂(若一5),罪惡的世界沒有認識祂(一10),甚至他自己的人——祂自己的子民——也沒有接待祂(一11):這是以受難作結束的整個福音史。但是另一方面,也有人「信仰他的名字」(一12): 這些人「從祂的滿盈中,領受了恩寵,而且恩寵上加恩寵」(若一16),他並給予他們成爲天主子女的能力(一12)。 他自己爲天主子,是由於本性(若一14,18)。 如此,以降生成人的聖言爲中心,人類的歷史成爲一歷時頗久之劇。這劇事實上,自從天主藉先知之口向人講話時就已上演。當先知們宣佈天主的言語時,那豈不是天主聖言在藉他們的口向人講話嗎?這聖言就是聖父後來所親自派遣,要降生成人,直接向人講話的那一位。先知時代聖言那種隱身和準備性的活動,要以一種直接的和可見的臨在而代替。但是天主之所引起的重要難題為人並無改變:誰信天主的話,誰認驗聖言並接受祂,要藉着他度一個天主兒女的生活(若一12);誰拒絕天主的話,誰不承認聖言,要存留在世間之黑暗中,甚至因而被判罪(參閱三17 ff)。每個人應該面對這種可畏的情景:倘若他與耶穌基督的福音確實接觸,則是公開的面對聖子;倘若他只不完全的領會到一些天主之,則是秘密的面對聖子。聖子向每個人講話,他也期待每個人答覆。這人的永恒命運便繫於他的答覆。 AF & PG (趙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