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文獻
《天主的啟示》教義憲章 - Dei Verbum (DV)
一九六五年十一月十八日公佈
啟示的性質及其對象
2 天主因祂的慈善和智慧,樂意把自己啟示給人,並使人認識祂旨意的奧秘(參閱弗:一,9)。因此人纇藉成為血肉的聖言基督,在聖神內接近父,並成為參與天主性體的人(參閱弗:二,18;伯後:一,4)。所以不可見的天主(參閱哥:一,15;弟前:一,17)為了祂無窮的愛情,藉啟示與人交談,宛如朋友(參閱出:三二,11;若:十五,14-15;巴:三,38)為邀請人同祂結盟,且收納人入盟。這啟示的計劃(Oeconomia Revelationis)藉內在彼此聯繫的動作和言語形成;以至天主在救援史裡所興辦的工程,彰明並堅強了用言語所表明的道理及事物;而言語則宣講工程,並闡明其中含有的奧蹟。關於天主以及人類得救的深奧真理,在基督內照射出來,基督是全部啟示的中介及滿全(二)。
啟示在基督內完成
4 天主曾多次並以多種方式,藉着先知說過話以後,「在這末期藉着聖子對我們說了話」(希一,1-22)。天主派遣自己的聖子,即光照所有人的永遠聖言,居於人間,並給人講述天主的奧秘(參閱若:一,1-18)。所以耶穌基督,成了血肉的聖言,被派遣為「人對人」(三)「講論天主的話」(若:三,34):並完成了父託給神當作的救援工作(參閱若:五,36;十七,4)。因此,誰看見了神,就是看見了父(參閱若:十四,9)。祂以自己整個的親臨及表現,並以言以行,以標記和奇蹟,特別以自己的死亡及從死者中光榮的復活,最後藉被遣來的真理之神,圓滿地完成啟示,並用天主的證據證實:就是天主與我們同在,為從罪惡及死亡的黑暗中,拯救我們,並使我們復活而入永生。所以基督的工程(Oeconomia christiana),既是新而決定性的盟約,將永不廢除。在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光榮顯現之前(參閱弟前:六,14;鐸:二,13),已經不需要再等待任何新的公共啟示。
天主的「屈尊就卑」
13 在聖經內,天主的永遠智慧,雖無損於其真理及聖善,卻展露了奇妙的「屈尊就卑」。「為叫我們學習天主不可言喻的仁慈,天主預先顧慮到我們的本性:用了多麼適合的言語」(十一)。因為天主的言語,用人的言語表達出來,相似人的言語,恰像往昔天父的聖言,在取了人性展弱身軀之後,酷似我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