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振傑

試論於1215, 1221, 1224年發生有關沙特爾大教堂的爭論

        於中世紀時期,歐洲皇權與神權,教會除了要處理日常的教務工作外,亦需要社會上財產的管理,處理訴訟與糾紛等世俗事務,而於121512211224年發生了三次有關沙特爾大教堂的爭論,其中包括了審判權、土地及財產的糾紛,充分顯示了當時教會入世的情況,積極參與世俗事務,亦因為教會從這類的財產管理中獲取利益,而貪婪情況嚴重,與基督教宗教所提倡的聖潔無私的精神背道而馳,導致了當時教會提出了多次改革的建議,以解決當時貪婪問題。本文希望從這三次爭論的描述,藉以談論中世紀時教會入世的情況,解釋當時產生多番爭論的因由,另外亦描述當時因教會入世而產生腐敗嚴重境況,而引致教會改革的實行,將當時教會入世管理社會事務的情況作粗略的描繪。[1]

 

        有關沙特爾大教堂的爭論,可以追溯至十一世紀時,當時教會極力參與社會事務並從中加以控制,對當時的審判權、土地及財產有積極的介入。如於1215年,沙特爾教士團體(Chapter of Chartres)與地方貴族對於拘禁事件作爭論。在1221年,沙特爾教士團體與農場市長等人就土地使用權作爭論,結果農場市長等人仍可使用該土地,並協助教士團體保障該土地的保安工作。另一爭論發生於1224年,沙特爾教士團體與地方主教 (Dean)之間的爭論,當時就商舖及房屋的審判權引起爭論,最終由教士團體獲得其審判權。從這三次事件爭論當中能發現教會組織對罪案的裁決權、土地及商舖房屋等的使用權等都有積極的參與,並作出了判決及行動,由此可見,當時教會組織世俗化之深,積極介入社會事務,極力參與本應是地方政府的工作,充分反映了中世紀教會對現世物質的操控,從中亦能帶出教會的貪婪問題,而導致了教會改革的實行。

 

        從以上對財產使用權及審判權等權力控制,可以看見當時教會在經濟及政治上的影響力。中世紀時期,教會掌握土地財產和勞動成果,通過霸佔皇家領地和篡奪君主的權利,從虔誠信徒的捐獻及開墾荒地,教會取得了歐洲西部土地的大部份。另外,在中世紀時期的教會,具有強大的精神及世俗權力,並靠著它的選舉制度而從優秀分子中吸收新成員,又具備一個有越來越多的寺院民兵為其服務的中央集權的政府,所以它能在社會和經濟進步及在物質文明方面起了領導的作用。教會及宗教會議,修道士和牧師,都力求限制封建主義,改變封建統治的暴虐和制止它對臣民的剝削。在1179年,拉特蘭宗教會議曾譴責無理的貢稅。在十世紀,聖方濟會的修道士們曾鼓勵反對繳付領主租稅的運動,並支持農民質市民的解放,充分地反映了教會極力推動及發展一個有秩序的社會,勞動應能夠安全地進行,而教會團體的角色便是社會的監護人。[2]

 

據中古世紀歐洲歷史考究結果發現,中世紀教會有記載到教會貪污腐敗的事件,從中可看見教會最大的缺點是自滿,以及對教會財產的執著。中古時期的教士日常忙著教區事務、管理教會財產、土地及特權、競逐教會名份,以至喪失信仰的深度[3],而這些對教會財產的執著態度及行為,可從以上提及的三次爭論中可見一斑,對信仰深度的喪失及對現世物質的執著,產生強力對比,而這股對比中反映了中世紀時期教會腐敗的一面。

 

        中世紀宗教歷史發展當中,從自滿的人性弱點中帶出來的問題,經宗教改革後將問題解決,但經過一段時間,改革成效便減退,而自滿帶出的問題便再一次出現,這種宗教改革循環不斷出現於中世紀時期。六世紀的本篤修道院運動,其目的是要抗議原有修道制度的不足之處,並達到出世之效,但其後本篤修道制度很快地涉入教育、福音宣傳及教會改革。到了十世紀及十一世紀,整個本篤運動深深埋在世俗事務上,各地的本篤修道院控有大量地產,並為封建軍隊供應武士,與世俗的王侯共管國家事務。

       

        有因於教會對物質貪婪問題,改革再次出現,並在十二世紀出現了新的宗教修會,道明會及方濟會。這兩教會主張個人或團體都需要守貧,致力於傳教與慈善活動,反對隱居生活,在城市中從事宗教工作,成為十三世紀基督教的新力量。道明會除了教堂、修院外,不得擁有財產,及不能擁有固定收入及莊園,只可以靠信徒的捐獻來維持所需。而方濟會,修士進入歐洲城市傳教,方濟會的理想亦是個人與修會的清貧,修士為人工作提供服務。十三世紀後,因戰爭及經濟因素等,更當世俗色彩的態度浮現,道明會及方濟會修會的影響力逐漸減退。[4]

 

        總括而言,從十一世紀發生有關沙特爾大教堂的爭論中可見中世紀時期教會對世俗的貪婪,對教會財產的執著,對社會及政治的操控等,亦可帶中世紀時期教會出現的腐敗情況。貪婪雖是人本性的弱點,但在中世紀時貪婪發生在本應是聖潔的教會當中,教會操控了世俗事務如財產擁有權及審判權等,並引致社會及政治上直接的影響。從中世紀教會的轉折過程中,反映了人類歷史事件循環的局面,以史為鑑正正是人類進步的重要信息,從中世紀教會爭論帶出的貪婪至改革的循環,不單是中世紀信仰的歷史流程的描述的亦是人類不斷發展的一大警惕。

 

參考書目

 

1.      西洋中古史 張學明譯,C.Warren Hollister (1986)

2.      中世紀歐洲生活和勞動(五至十五世紀) – 潘源来譯,P.布瓦松納著 (1985)

3.      Medieval Sourcebook: Three disputes involving the Cathedral Chapter of Notre-Dame of Chartres, 1215-1224 – Paul Halsall (1998)



[1] 有關121512211224年發生有關沙特爾大教堂的爭論的詳盡描述,請參閱<Medieval Sourcebook: Three disputes involving the Cathedral Chapter of Notre-Dame of Chartres, 1215-1224.>

[2] 教會對經濟及政治上的控制,可參考<中世紀歐洲生活和勞動(五至十五世紀)>,第124126頁及第156161頁。

[3] 有關更深入介紹教會貪污腐敗的事件,可參考<西洋中古史>,第169170頁。

[4] 有關道明會及方濟會的詳細解說,可參考<西洋中古史>,第17918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