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网上版
    回到目录
天主的诫命与信徒

*
comandment.jpg

耶稣时代,耶路撒冷的人口约为六万,而法利塞人则占约为六千。大部份法利塞人是平民:木匠、技工、农夫、商人,当然亦有少数司祭和经师。耶路撒冷的法利塞人团体都各有首领,这些首领大多数是经师。法利塞人团体有定期的聚会和聚餐。聚会多在安息日之前一晚(星期五)举行。

法利塞人严守十一捐献的规条;即使在市场购物,若怀疑商户不向司祭捐献十分之一所得的利钱,他们便会按自己购买物品的价值额外捐献十分之一给司祭。要加入法利塞人团体的规则也相当严格,要经过考验期,确保能严守规律。他们进餐前必须洗手,凡触摸过不洁的动物如骆驼、兔子、猪或血液、尸体、粪便等便自动成为不洁,在参与敬礼前必须经由特定的取洁仪式。

法利塞人亦鄙视不守法律的人及外邦人。税吏,娼妓及经营赌博、借贷等人都是公认的罪人。任何法利塞人操此等贱业即会被逐走。法利塞人认为某些罪是不可赦的,例如:杀人、奸淫、相信异教、轻视法律等。他们鼓励人要严守法律,避免在不知不觉间触犯法律而受天主的惩罚。

对于严守规律,耶稣批评说:「他们把沉重而难以负荷的担子捆好,放在别人的肩上,自己却不肯用一个指头动一下。」( 玛23:4) 对于自负为师:耶稣轻叹说:「瞎子岂能给瞎子领路?不是两人都跌在坑里吗?」( 路6:39) 对于不洁,耶稣表明:「不是入于口的,使人污秽;而是出于口的,才使人污秽。」( 玛15:11

对于守法的报酬,耶稣认为人与天主的关系,并不是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天主是忠信的,就算给人一杯凉水,也决失不了他的赏报( 玛10: 42)。耶稣指出:「你应全心,全灵,全意,爱上主你的天主。这是最大也是第一条诫命。第二条与此相似:你应当爱近人,如你自己。全部法律和先知,都系于这两条诫命。」( 玛22: 37-40





回到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