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会在西方扮演的主角 (第5-15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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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世纪初,罗马帝国开始趋向灭亡,而欧洲北部的新兴民族逐渐向南迁移及渗入,如日耳曼人(Germanics),包括哥特人(Goths)、法兰克人(Franks),撒克逊人(Saxons)及维京人(Vikings)等。 当时法兰克人在现今的法国境内,逐渐强盛,成为继西罗马后,在西方的一大势力。 罗马主教一向与西罗马皇帝有特殊关系而获得的地位,便依靠这些法兰克人来巩固。 公元496年,法兰克王罗维斯(Clovis)于圣诞节率领三千臣民接受洗礼。 公元754年罗马主教得到了法兰克王丕平(Pepin)赠与一大片国土。
公元800年圣诞节,罗马主教为法兰克族中最有名的查理大帝(Charles the Great)加冕,成为「神圣罗马大帝国」的皇帝。 从此,皇权及教权的互相依附或冲突,便成为西罗马社会变动及政治斗争的原因。 以君士坦丁堡(Constantinople)即拜占庭(Byzantine)为首都的东罗马(公元1453年被土耳其人所灭),自认是当时罗马大帝国的唯一继承者。 君士坦丁堡的宗主教依附着东罗马皇帝,便与罗马主教在政治上、组织上、礼仪上及教义上时有冲突,后更引致大部份东方教会脱离罗马而成立东正教(Orthodox Chu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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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962年「神聖羅馬大帝國」的皇權落在日耳曼人奧圖一世(Otto I)手中。當時,教權名義上屬羅馬主教,但卻受統治者任意操縱和罷免,政權擁有教會人事的授職權(Investiture)以控制教會。教會處於這種形勢下,再加上在位者的無能和腐敗,使之進入一段面目無光的黑暗時期。(Dark Ages 900-1000)。在此時期內,法國東部克呂尼(Cluny)地方的一所修道院成了這黑暗中的一道曙光。由這修道院發展出一場反對買賣神職,以及神職人員娶妻納妾風氣的運動,另一方面更爭取教權的獨立。
1073年,一位最能代表這運動精神的修士升任為羅馬主教,即額我略七世(Gregory VII),在爭取教權獨立上,他終取得成功;並大大提高羅馬主教(教宗)在普世教會的地位。
公元1071年,信奉回教的土耳其人佔領了大部份小亞細亞地區,包括耶路撒冷,並征服了西班牙。這是四百年來斷斷續續戰爭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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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095年,教宗伍朋二世(Urban II)首次召集十字军、号召一切基督徒参加,解救东罗马皇帝的困境及收复耶路撒冷。 经过历时约二百年的七、八次征讨,终于1291年结束了十字军运动。 这次运动,名义上是源于宗教热诚,却蕴含很重的政治成份及文化与民族的优越感。 事实上,这更是一连串残暴、自私和迷信的掳掠。 结果,圣地并没有收复,却产生了很多附带性的效果。
首先,由于西方与东方有了新的接触,思想上得以醒悟过来,于是:
- 促进了经院哲学(Scholastics)的发展,
- 引起平民宗教运动,如迦他利(Cathari)及互勤度派(Waldenses),
- 大学也在这时期发展起来,
- 近代欧洲的白话文学也开始盛行。
其次,十字军运动一方面使各诸侯王族的土地财产损失殆尽,另一方面则促进了商业发达,使城市里的平民阶级成为新兴的政治势力(这点以法国为什)。 公元1378-1417年是西方教会内部大分裂(The Great Western Schism)的时期,在这三十九年间,曾经先后或同时在罗马、亚味农(Avignon)比萨(Pisa)产生了数位彼此对立及互斥的教宗。 这纯粹是当时各国政治派系斗争的结果;尤其是介乎法国与意大利之间的冲突。 在康士坦斯大公会议(Council of Constance 1414-1418)开会期间,三位同时并存的教宗先后去世或被罢免,于是选出第四位唯一的教宗,结束了这次大分裂。
教会的宣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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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会在这悠长的一千年间(476-1417),仍不断宣讲;但采取的方式却很独特。 大体上,她是以教育者、统治者及传道者这三种姿态去宣讲。
(一)教育者
西罗马帝国灭亡时(476),其创造之拉丁文化,在新兴民族南移的蹂躙下,濒于毁灭。 当时教会的神职人员,尤其是隐修院修士所保存的拉丁文化,是文化领域中的仅存硕果。 当战争停下来时,神职人员便成了拉丁文化的唯一传授者及保存者。 他们借重拉丁文化,对这些新兴民族宣讲信仰。 他们的宣讲方式有两种:
- 理性化信仰(神学):
以理性的方法去解释神的存在、创造、救恩、「灵魂不死」等问题。 例如经院哲学派(Scholastics)圣多瑪斯(S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的《神学大全》(Summa Theologiae)。
- 神学化文明
这是从多方面着手的,如文学(但丁Dante 1265-1321的神曲,是很好的例子),音乐、建筑、图画、雕刻等,均富有神学的味道,尤其是有关伦理的繁琐原则,都是以神学为基础并整理成系统化的法则。 故此,为当时的人宣讲福音就等于推广这种神学化的文明。 此外,在文化水平较低的群众中,却通行一些敬礼来表达他们的信仰,如念玫瑰经、藏圣髑、拜苦路、拜圣体、装饰马槽、游行及恭敬圣母等。
(二)统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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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统治者的地位及立场上,教会的当权者将全副精神放在维护及推广「基督徒社会制度」(Christendom)上。 当时的教宗、基督徒君主、诸侯等,不惜运用统治者的权力、法律甚或军队去维护及推广这制度。
其次,带领民众表达信仰最具体的形式之一是建造宏伟的主教座堂(Cathedral Church)。 在城市中心最特出的地点,建筑哥德式(Gothic)高耸入云的圣堂。 主教座堂除用作宗教聚会外,亦作学校、图书馆、会议室等用途。
(三)传道者
作为传道者,教会一方面跳出当时文明世界使「蛮族」(Barbarians)皈化,另一方面却在文明世界中做牧民、宣讲及社会服务工作,更通过民众通俗宗教的方式去表达信仰的讯息。 当西班牙回教徒(Moors)在欧洲肆意掳掠基督徒作奴隶时,诺拉斯高(Peter Nolasco)于1218年成立了「赎奴会」(Mercedarians),以自身代人为奴,此组织前后曾赎回的约有七万人。 在1347至1350年间,欧洲发生黑死病瘟疫时,约有四份一至三份一人口死亡。 于是,教会人仕组织一些团体照顾病人、埋葬死者。 在贫穷者急需金钱周转时,教会人仕为避免这些人受高利贷的剥削(利息介乎32.5%-43.5%),特别设立了当铺(Mons Pietatis),以4-12%的利息作服务费。 1361年在伦敦,1461年在意大利中部(Perugia),纷纷成立这类当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