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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教會在「大勢已去」的處境中,將其重心放在精神的統治上。為達到這目的,教會首先肯定自己是一個完整的社會組織(Perfect Society),並要求世界承認這一點。在這金字塔式的組織的頂尖,是懷有無上神權的教宗。這種對抗世界的凱旋心態,在梵蒂崗第一屆大公會議(Vatican I, 1869-1870)中表現得最明顯;而最主力的人物就是當時在位的教宗庇護九世(Pius IX 或稱碧岳九世1792-1878,於1846年升任教宗)。在該次大公會議中,宣佈羅馬教宗在教會內的首席地位(Primacy)及擁有在信理及倫理上不能錯的訓導權(Infallibility)。在這時期,對教宗的尊崇,成了在精神統治上,凱旋心態的標記。耶穌會重振旗鼓後,對教宗的絕對服從也起了示範作用。一本名為《教會訓導文獻選集》的出版,正是要在哲學及科學還在摸索時,絕對肯定教會已擁有正確的答案;但屢屢這些答案只不過是以自然律(Natural Law)為基礎的推理結果,卻成了信仰的根據;如離婚、節育、墮胎、私有財產權等。這樣,教會漸漸在倫理上儼然成為保衛自然律的英雄與權威。庇護九世更進而將自己任教宗以來所頒就有關懲斥邪說謬論的文告,簡化為八十條命題,總稱為《謬說要錄》(Syllabus of Errors,1864)。
碧岳十一世(Pius XI)在1922年任教宗時,以「建立基督王國中的基督和平」(Pax Christi in Regno Christi)作為牧徽,並在1925年建立耶穌君王節的通諭中,稱耶穌擁有立法、司法、行政三權。這是一種精神的統治,這統治包括教民及未領洗者。這種凱旋式的統治精神在教會組織及活動內的神職至上主義中表現得非常明顯。自1859年起,在羅馬開辦的各國國家學院(National College)正表現了教會在組織上的中央集權統治,而其後在1917年頒佈的拉丁教會《聖教法典》(Canon Law)也就是推行這統治及實行劃一的得力工具。例如:法典內規定,教宗的代表可干涉本地教會的內部行政,主教每五年往羅馬述職一次,許多地區性案件要交由教廷處理等。
在這時期,教宗屢屢頒佈各方面很有份量的通諭,使各地主教成為執行這些命令的職員。如培育神職時要用拉丁文及以多瑪斯學說為標準等。這些懷著凱旋心態的宣講,正像俗語所說的:「關著門作皇帝」,閉得越緊密,聲音越大;但對外界卻沒有甚麼影響。
教會在不斷被受創傷的處境中,專注於精神的統治,但在實際行動上,卻鼓勵各式各類以個人神修、個人得救為根基的敬禮。這些敬禮,一方面是教會所負起的職責,以補償世界漠視教會及其他放縱及不敬的罪過,另一方面教會藉此來訓練及培育教友。
教會從這些痛苦的經驗中醒覺過來,隨即為投入新人類團體作出準備;最後,便積極地以行動投進她所服務的世界。基督徒最基本的醒覺就是發起某些運動,以重新了解他們初期信仰宣講的記載(聖經)及初期教會宣講、祈禱及組織的形式。如:聖經運動、禮儀運動、合一運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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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覺後,基督徒在很多方面的表現都顯示出充滿希望的氣象。首先,基督徒重新着重自己在世界的職責,以在俗的身份從事酵母的任務,繼而產生了很多以敎友為主力的新組織。同時,教會在行政組織上,也按照集體領導及適應新環境這些大原則而作出更新。某些跡象亦顯示教會本身正趨向一個世界性的教會,不斷作出新的立場。
現代的民主組織方式使教會醒覺到自己在行政上積習的君主政體方式有修改的必要。於是,根據教會初期集體領導這原則,在教會內各個層面成立新的架構。如:在普世教會的層面舉行世界主教代表會議(Synod of Bishops),在地區的層面舉行主教團會議(Episcopal Conferences),在教區的層面成立司鐸議會(Council of Priests)及牧民議會(Pastoral Council),在堂區的層面成立堂區議會(Parish Council)等。
又為配合現代社會環境,在1967年,恢復了獨身或已婚的永久執事職(Permanent Diaconate)。在南美洲及非洲很多地區,因為教會傳統的堂區制度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故此產生了基督徒基層團體(Basic Christian Community)這種富有社會意味的組織。
首先,教會發覺一向作為教會中心的西方,事實上再不是擁有最多基督徒的地方,於是不能不將重心轉移及擴展開去。在這過程中,教會尊重了:神學上的多元化,如第三世界神學、解放神學等及神修上的多元化,如聖神同禱運動(Pentecostal Movement)、東方靜坐式的祈禱等,還有禮儀的多元化,如非洲的禮儀舞,印度色彩的禮儀用品等。
教會在擺脫西方的圈子時,使西方以外的教會從移植的地位升格為自立的地位。投入本地文化及重用本地人才,便成為理所當然的事。本地教會進而肩負起傳揚福音的使命,教會本地化的情況給整體教會添上國際化的色彩,而能面對世界上各種不同的宗教及關心世界整體的問題,如:世界和平、人類發展及人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