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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信肉身的復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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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日彌撒,信徒都會誦念信經,究竟信經的這一句:「我信肉身的復活」 ﹙或我期待死人的復活﹚,我們是否明白箇中意義呢﹖

信仰是信徒與復活的主的關係。因此,「我信肉身的復活」這句話意思應該是「我信復活的主」。為澄清誤解,現逐步分析,以了解此一奧蹟的重要性。

耶穌吩咐門徒往普天下去傳揚福音,作祂的見證人。他們宣講的內容就是復活的主。宣講者的神髓就是他們曾身歷其境,讓聽眾被聖神觸動而接受這喜訉 — 福音。

耶穌在世時,曾行過復生死者的奇蹟。最為人所知的是復活拉匝祿 ﹙若11:44﹚。因著這奇蹟,許多猶太人相信了耶穌,同時亦惹來殺身之禍。「從那一天起,司祭長和法利塞人就議決要殺害耶穌」 ﹙若11:53﹚,「司祭長議決連拉匝祿也要殺掉」 ﹙若12:10﹚。另一次就是復活會堂長雅依洛的女兒 ﹙谷5:41﹚。

耶穌的復活與拉匝祿及雅依洛女兒的復活截然不同。拉匝祿和雅依洛的女兒自復生後只不過在人世中多活若干年,他們仍要接受死亡。耶穌的復活不只是死後被埋葬,第三日自死者中復活那麼簡單﹔耶穌的死而復活是他從死亡之中進入在永恆中天父的生命內,這點至為重要。拉匝祿及雅依洛女兒死而復生後則繼續他們在人間的生活。有很多人見證耶穌的死亡,但聖經沒有記載耶穌如何離開墳墓,如何復活過來。耶穌的復活是進入永恆,而非到達某一地方﹔進入永恆是一種境界,耶穌回歸到天父那裡去。有聖經學家幽默地說:「若當時在墳墓中設有閉路電視,便可看得一清二楚了!」然而,耶穌的復活乃是一項奧蹟,是超凡的,非肉眼所能看到,此乃「信仰」。因此,相信拉匝祿復活很容易,因為人可親眼看到已經發臭的死者拉匝祿從墳墓裡出來,這是歷史事實。就此,法利塞人想毀滅證據,連拉匝祿也要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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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瑪利亞瑪達肋納來到墳墓那裡,看見石頭已從墓門挪開了。她沒想到耶穌已復活了,她只以為有人把耶穌的屍體搬走了,便慌忙跑去找伯多祿。伯多祿便和另一個門徒往墳墓那裡去。他們只看見耶穌頭上的那塊汗巾和殮布。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耶穌必須從死者中復活的那段聖經,便回家去了。獨留下瑪利亞瑪達肋納在墓外痛哭。那時,耶穌站在那裡,瑪利亞瑪達肋納還不認出他來,直至耶穌親暱地呼喚她,她才認出師傅耶穌。於是,瑪利亞瑪達肋納就去告訴門徒說:「我見了主。」 ﹙參閱若20:1-18

拉匝祿的復活是在歷史中發生的奇事。拉匝祿是在世上復生,而耶穌不是復生,而是回歸到永恆的天父內。耶穌的復活為我們信徒是相當重要的。耶穌的復活是我們每人復活的根源。認識耶穌的復活即認識我們未來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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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聖經稱耶穌的宗徒為耶穌復活的見證人呢﹖是因為他們看到了空墳,便相信耶穌復活了嗎﹖不是。上述引用的聖經已說明,他們看到空墳卻沒有憶起耶穌先前跟他們說過的話﹔不過,宗徒和我們都是耶穌復活的見證人。聖經告訴我們,耶穌的復活不是耶穌自己復活自己,而是天父使他復活,天主復活了自己的聖子。躺在墳墓中的耶穌被天父復活了。

新約所記載耶穌的復活及其相關事跡乃新約的核心思想。然而,耶穌的復活及其相關事跡與耶穌先前行過的奇蹟不同,因為先前行過的奇蹟是可記錄下來的事實,而耶穌復活事件是沒有人親眼看到的,即是沒有見證人。當第一批人到達耶穌的墳墓時,墓門已被挪開了,耶穌已被復活了。聖保祿宗徒在格林多前書向信徒宣講的,相信就是初期教會必須熟稔的「信經」:基督照經上記載的,為我們的罪死了,第三天復活了,且顯現給眾人 ﹙參閱格前15:3-8﹚。路加也有相關記載:「主真復活了!」 ﹙路2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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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以上例子得知:耶穌的「復活」和「顯現」一如錢幣的兩面。「復活」一詞描述耶穌從屍體的狀況進入永恆,進入天父的生命內,這是一大奧秘。「顯現」是復活的主主動地尋找信徒,接觸他們。所有見過復活的主的信徒都接受天父復活了耶穌這事實。復活的主顯現這奧蹟除在初期教會的「信經」被信徒背誦及宣講外,聖史們也有記載。瑪竇寫下了這失望的紀錄:從耶穌被捉拿的那一刻起,「門徒都撇下他逃跑了」 ﹙瑪26:56﹚。這表示信徒們即各散東西,返回未跟隨耶穌前的狀況,把跟隨耶穌甚或與與耶穌一起生活的那段紀錄銷毀。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同時也是宗徒們信德的摧毀。幾天以後,復活的主主動地找回四散的宗徒,他們迅速地接受這位曾給他們講道及行過奇蹟的師傅。他們對復活的主有著絕對的信心,這一轉變可從新約中看到,因復活的主主動地尋找他們。這情況與上主顯現給亞巴郎的情況一樣 ﹙參閱創17:1﹚。「顯現」不一定是肉眼所真能看到的,而是使人絕對地相信。復活的主的「顯現」與先前他在加里肋亞湖面出現的情況不同,「門徒看見他在海上行走」 ﹙瑪14:26﹚。復活的主的「顯現」充滿著天父的能力,使絕望的宗徒們重新恢復勇氣。因此,當復活的主吩咐他們要作祂的見證人時,他們已立時明白祂的說話,他們要見證復活的主給予他們的新生命。他們與耶穌建立新的關係,共融的關係,以度新信德的生活。從與復活的主相遇的經驗,他們回想與耶穌一起生活的時候,耶穌所說的話,耶穌所行的奇蹟﹔當日不明白的,立時全然明白了,通透了。復活的主給他們的「顯現」,實在意義深長。他們完全明白耶穌默西亞是被天父復活了,天父把他當為「死者中的首生者」 ﹙哥1:18﹚,意即所有跟隨耶穌的人都會像他一樣復活。復活的主的「顯現」不是與以前的朋友重聚那麼簡單,也不是如流星閃過瞬間即逝。為復活的主的顯現見證的人來說,復活的主與過去的歷史、現在的歷史及將來的歷史都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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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復活」一詞,新約有兩種描述:一是「睡醒」,另一是「從地下起來」﹔ 即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死了,被埋葬了,進入死亡的安眠狀態中,天父從墳墓喚醒他,從埋葬的地下扶起他。「意思是說:把基督從死者中領上來。」 ﹙羅10:7﹚「他是元始,是死者中的首生者,為使他在萬有之上獨佔首位,因為天主樂意叫整個的圓滿居在他內。」 ﹙哥1:18-19﹚以上所述,證明初期教會已非常清楚表達天父復活了耶穌,一般信友亦知道天父是耶穌復活的主角。 新約是用希臘文寫成的,道出希臘人對死者復活的觀念:「復活」是在肉身內的靈魂脫離肉身的狀態。法利塞人中有部份 ﹙稱之為撒杜塞人﹚不相信「復活」。新約主要講論一個人 — 耶穌基督的復活,祂的復活已實現了。聖保祿指「基督從死者中實在復活了,做了死者的初果。」 ﹙格前15:20﹚初果即第一批收成時的果實,當時是要把初果拿到聖殿去奉獻感恩。聖保祿又指基督是「死者中的首生者」 ﹙哥1:18﹚即以後還有許多人像基督一樣復活,但這些人的復活不是先後之分,而是與基督建立新的關係。基督就是復活,就是生命。「因為死亡既因一人而來,死者的復活也因一人而來;就如在亞當內,眾人都死了,照樣,在基督內,眾人都要復活。」 ﹙格前15:21-22﹚基督召集新的人類。第一個人亞當是出於地屬於土的,是屬生靈的生命,最後的亞當 ﹙基督﹚是屬神的生命。天父為死者創造新生命,復活的主因此而成為創造新生命的工具。天父使死者復活的力量,令基督成為「全能」。天主使基督從死者中復活,讓祂也能復活死者。以上所述指出在人類終結時,基督將使所有死者復活、淨化及給予他們新生命。因此,聖經以希臘文KYRIOS來形容復活的主。實在,舊約已用KYRIOS來稱呼雅威上主。 聖保祿在羅馬書中寫道:「因為心裡相信,可使人成義;口裡承認,可使人獲得救恩。」 ﹙羅10:9﹚這表示初期教會認為信仰可使人獲得救恩。復活的主KYRIOS臨在於信徒的心中及口中。舊約中的雅威上主有立誡命的「全能」,而耶穌被稱為「主」不是他有立誡命的「全能」,而是他有救贖的「全能」。羅馬書的另一句:「的確,凡呼號上主名號的人,必然獲救。」 ﹙羅10:13﹚這上主是指復活的耶穌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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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自死者的領域中被復活,進入三位一體天主的境界,可說是經歷了一場重大的變化。其實,耶穌本是三位一體的天主,他是聖子,他是聖言,他降生成人。如此,復活的主耶穌基督就是真人真天主。馬爾谷福音記載:「耶穌藉了另一個形狀顯現給他們。」 ﹙谷16:12﹚這「形狀」指的不是外在的甚麼,而是內在的「位格」,他存在的方式。賦予生命的聖神能在死亡中輸入生命,自死亡中復活了他。不單只「首生者」耶穌,以後跟隨他的還有許多人。

耶穌的復活不是肉眼所能見到的,被釘在十字架上的耶穌成為KYRIOS,這事件是沒有見證人的,只有信德才能令人「悟」出底蘊。聖經是由充滿信德的信徒寫成的,他們以不同方式向其他人闡述。最普遍的是耶穌「被復活」,更有「被高舉」或「被升天」及「天父光榮了他」。因奧秘之大博精深,每一方式都表達出某一角度。那「被高舉」有甚麼意義呢﹖現以「高」「低」對比的角度作解釋:天主聖子降生成人至以罪犯身份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表示從「高」至「低」﹔以罪犯身份被釘在十字架上死至復活升天,則表示從「低」至「高」。聖保祿宗徒在斐理伯書中明顯表達這「高」「低」對比的角度:「他雖具有天主的形體,……卻使自己空虛,取了奴僕的形體,與人相似,……他貶抑自己,聽命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為此,天主極其舉揚他,賜給了他一個名字,……致使上天、地上和地下的一切,一聽到耶穌的名字,無不屈膝叩拜;一切唇舌無不明認耶穌基督是主,以光榮天主聖父。」 ﹙斐2:6-11﹚耶穌「被高舉」,其地位之崇高可想而知。此外,若望福音亦有類似的記載:「正如梅瑟曾在曠野裡高舉了蛇,人子也應照樣被舉起來,使凡信的人,在他內得永生。」 ﹙若3:14-15﹚「沒有人上過天,除了那自天降下而仍在天上的人子。」 ﹙若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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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高舉」與「高」「低」的對比帶出另外兩個詞語:「受屈辱」和「受光榮」。若望福音記載耶穌在最後晚餐時的祈禱,他講述了自己的受難後,即舉目向天,祈求說:……「父啊!現在,在你面前光榮我罷!賜給我在世界未有以前,我在你前所有的光榮罷!」 ﹙若17:5﹚他這樣的記載顯示耶穌的受苦被釘及升天像是同時發生,「受屈辱」及「受光榮」同時進行。因此,聖保祿力證:「這虔敬的奧蹟是偉大的:就是他出現於肉身,受證於聖神,發顯於天使,被傳於異民,見信於普世,被接於光榮。」 ﹙弟前3:16﹚路加記述那光榮的一刻:耶穌「正降福他們的時候,就離開他們,被提升天去了。他們叩拜了他,皆大喜歡地返回了耶路撒冷。」 ﹙路24:50-51﹚宗徒大事錄更預告了基督的再來:「這位離開你們,被接到天上去的耶穌,你們看見他怎樣升了天,也要怎樣降來。」 ﹙宗1:11﹚ 舊約的法律書申命紀申明:「若人犯了該死的罪,處死以後,應將他懸在木桿上,……凡被懸者,是天主所咒罵的;你不可玷污上主你的天主賜給你作產業的土地。」 ﹙申21:22-23﹚在此一背景下,便會更明白,耶穌被捕後門徒四散,他成了被釘在十字架上遭人民唾棄的罪犯。耶穌的復活乃天主的正義完滿地為他平反。他的被釘非天主所咒罵,而是天主所接納,所祝福的。默示錄稱基督「是生活的」 ﹙默1:18﹚。「基督既從死者中復活,就不再死;死亡不再統治他了。」 ﹙羅6:9﹚耶穌是生命的根源,這滿溢的生命泉源滋養整個宇宙﹔為信仰復活的主在基督內的信徒,他們的生活也應是這樣,滿盈基督的生命,並分施予別人。正如格林多前書所述:復活起來的是不可朽壞的,是光榮的,是強健的,既有屬生靈的身體,也就有屬神的身體 ﹙參閱格前15:4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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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許多基督徒以空墳來證明耶穌的復活。聖經學者指基督復活後即開始福傳,再沒有理會那空空的墳墓了,亦不需要提出任何證據以證明他的復活。馬爾谷福音成書於公元60-63年間,當時他這樣記載:安息日一過,瑪利亞瑪達肋納和其他婦女到墳墓去,準備為耶穌完成猶太人的葬禮。她們發現墳墓門口那塊很大的石頭已經滾開了 ﹙參閱谷16:1-4﹚。約於公元前500年,以色列民被充軍到巴比倫去,過著如在死域中為奴的生活。當時,厄則克耳先知代上主對他們說話:「我要把你們從異民中領出,從各地聚集你們,領你們回到你們的地域。」 ﹙則36:24﹚天主要從死域中把以色列民領出來。耶穌死後,人們把他安放在墳墓裡,然後用大石頭封鎖墓門,無人能進出這死域﹔天主卻開啟墓門,復活耶穌,領他回到自己的境界去。婦女們驚見耶穌的屍體不見,她們非常戰慄恐懼,從墳墓那裡逃跑了 ﹙參閱谷16:5-8﹚。路加福音和若望福音成書比馬爾谷福音更遲,過了這麼多年後,新一代的信徒對耶穌的復活充滿疑問。因此,路加和若望都強調多默對耶穌復活的質疑:「我除非看見他手上的釘孔,用我的指頭,探入釘孔;用我的手,探入他的肋膀,我決不信。」 ﹙若20:25﹚路加在描述耶穌顯現給厄瑪烏的兩位門徒時指:「他們的眼睛卻被阻止住了,以致認不出他來。」 ﹙路24:16﹚直至耶穌與他們吃飯的時候,耶穌重複最後晚餐時的動作,「拿起餅來,祝福了,擘開,遞給他們。他們的眼睛開了,這纔認出耶穌來。」 ﹙路24:30﹚路加甚至記下門徒給了耶穌一片烤魚,「他就接過來,當他們面前吃了。」 ﹙路24:43﹚路加和若望具體而真實地描述復活的主臨在於信徒當中,他繼續臨在於人類當中,每一世代都有人信主,領受洗禮,傳揚福音。在他們心內有復活主的聖神,縱使沒有見到主的復活,但依然相信。接受主復活所賜下的聖神,才能閱讀聖經。聖史們曾經歷過復活的主,基本上,若沒有信仰是不能明白聖經的。只有相信復活的主,閱讀聖經時才會引起共鳴。當頑固的多默明認耶穌後,「耶穌對他說:『因為你看見了我,纔相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相信的,纔是有福的!』」 ﹙若20:29

聖保祿說:「我們只有一個天主,就是聖父,萬物都出於他,而我們也歸於他;也只有一個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藉他而有,我們也藉他而有。」 ﹙格前8:6﹚天主是我們的聖父,因此,四海一家,大家都是兄弟姊妹。同時,我們只有一個主,耶穌基督。復活的主派遣聖神臨在世界,臨在於教會內。耶穌復活是天主聖三 — 聖父、聖子、聖神共同參與的奧蹟。復活的主帶領我們進入三位一體天主的生活內。聖保祿提醒我們:「切不要做人的奴隸」 ﹙格前7:23﹚,而「那有自由而蒙召的人,就是基督的奴隸」 ﹙格前7:22﹚。我們寧做基督的奴隸,也不要做人的奴隸﹔做人的奴隸會失去自由,做基督的奴隸卻讓我們成為真正的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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