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社會倫理:《慈母與導師》通諭,《和平於世》通諭


1961: 若望廿三世 「慈母與導師 Mater et Magistra」通諭
1963: 若望廿三世 「和平於世 Pacem in Terris」通諭

教宗若望廿三世發表了天主教社會訓導的另一個里程碑(他也召開了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 當時的新事物是教會樂觀的語氣,和與當代世界接觸的意願。

1961年的「慈母與導師 Mater et Magistra」通諭是第一個發給全球教會的社會訓導,而不是單純是歐洲的問題。通諭提出人類發展和提供緊急援助的重要性,以及當時面對的人口爆炸的問題。 通諭的對象是全球受眾,教宗呼籲要建基於道德秩序的國際合作, 並闡述基督徒對人作為受造物的看法,具有上帝的肖像。

此後,天主教社會訓導的核心就是人的尊嚴。此外,呼籲天主教徒積極應對時代的挑戰。 倫理生活必須靠個人的內心轉換和改變結構,以便所有人都能分享世界的財富。

1963年的「和平於世 Pacem in Terris」通諭寫在古巴導彈危機之後及若望廿三世即將離世時。 這是第一封寫給“所有善意的人”的通諭。

對和平的論點,他是基於天主教對人性的理解以及上帝放置在人性裏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在將這些概念應用於經濟和政治生活之前,教會完全贊成人權的保護和良知的自由。 對人權的保護和良知的自由教宗引出了一個重要的見解:每一種人權利都有對社會的相應責任

後來關於社會倫理的通諭都遵循若望廿三世對當代社會發展進行調查的方法,以檢測他所謂的“時代的標誌”, 顯示聖神在世界中行動的跡象。

他的結論是要結束軍備競賽及呼籲解除武裝。

1965年的梵蒂岡第二屆大公會議「論教會在現代世界牧職憲章 Gaudium et Spes」也深明若望廿三世指出天主教社會訓導的意義所在: 它不會提供那源於基督的啟示所得的最終結論,反而它試圖反思耶穌的生活、死亡和復活這些基本的事件,與我們當代經驗之間的關係, 並在兩者之間尋求光照、智慧、正確的生活和正義

慈母與導師通諭小組報告

和平於世通諭小組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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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20